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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实施“景区带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助推脱贫攻

时间:2020-01-29
  一是旅游景区直接带动增收。雷山县目前拥有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和郎德苗寨景区两个4A级景区,大塘短裙苗寨3A级景区1个,乡村旅游点9个,覆盖全县建档立卡户1234户4697人。目前,全县旅游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带动全县2万余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二是采取股份合作带动增收。雷山县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引导企业参与民族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让当地群众广泛参与旅游发展、合理分享旅游红利,实现企业有利润、群众有就业和收益、政府有税收,增强共建共享民族文化旅游的内生动力。截止到12月15日,雷山县村集体经济入股西江旅游公司共计6626.27万元,覆盖全县8各乡镇、89个行政村,每年获得入股资金7%的稳定分红。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所得红利70%直接分红给贫困户,剩余30%用于村集体经济滚动发展。

  三是鼓励参与经营带动增收。积极鼓励和引导景区景点周边群众直接经营餐饮住宿、管理停车场、开办农事体验旅游项目、出售农副产品和旅游商品、出租房屋等自有资产,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四是将资产入股景区发展建设,带动脱贫致富。着手建立民族文化保护奖励共享机制,即每年拿出一定的门票总收入以民族文化保护奖励的形式分给社区每户村民,让每户村民每年有稳定的收入,从而共享旅游发展带来的收益。据统计,从2011年至2018年,西江景区共从景区门票提取资金用于发放民族文化保护经费共计1.48亿元,覆盖农户1410户5427人受益,户均分享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