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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2月10日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情况

时间:2020-02-14

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推动各社区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情况通告如下:

钱某玉,女,8岁,现居于石阡县本庄镇。该患者1月20日21时随家人乘火车(K1235次,11车厢2号上铺)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至镇远县;1月21日16时转客车(贵CD1968)至余庆县龙溪镇,租用王某军的私家车于1月21日到达石阡县本庄镇家中;1月22日至25日,在家未外出;1月26日至2月5日,在家未外出(期间有医务人员定期测量体温);2月6日,转到石阡县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并采集标本送检;2月8日,标本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与确诊病例同一天同乘一辆交通工具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民众,如果同乘或接触至今已经无任何症状超过14天,可以放心。如未超过14天,暂无症状者请尽量居家隔离观察至14天,并及时报告社区,登记管理。如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与确诊病人同乘或接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