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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施工造成拥堵,施工单位被罚10000元

时间:2021-10-21
“平常1小时的路程,今天‘硬是’走了1小时40分钟。”10月19日一大早,新添大道往顺海方向严重拥堵,部分赶着上班的市民放弃坐车,跑步上班。   当天早上7时20分左右,贵阳交警乌当分局一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新添大道新光路口往顺海方向,有一辆大型吊车正在施工,造成该路口及相邻路段交通拥堵。民警迅速找到驾驶员,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将车辆移至路旁。   因施工车辆正吊着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第一时间取消施工,只能将广告牌固定好后才能撤离。民警调配附近警力,到达新光路口及相邻路段,展开疏导排堵工作。9时20分,新光路口及周边各条道路交通恢复正常。   经过调查得知,该施工单位受贵阳欣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雇佣,在该路段的单立柱广告牌处施工,但此次占道施工未经上报审批。据民警介绍,该施工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该单位负责人对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造成交通拥堵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施工方负责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理。   贵阳交警提醒,凡是在路面施工或者暂时移动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施工的道路、区域、面积以及充分考虑施工后的交通运行等情况,经过严格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占道施工。未经许可非法占道施工的将面临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