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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开展专项整治 校园周边50米内禁止售烟

时间:2021-10-29
“您好,老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兑付彩票奖金。”   近日,云岩区人民法院、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及云岩区公安分局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内的卷烟零售点进行劝搬和整治。   在现场,云岩区人民法院、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等工作人员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商铺进行摸排走访和调查取证。   云岩区院少年庭庭长范银燕向经营者围绕加强卷烟、电子烟销售网点进行法律宣传,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宣传动员到位。并对其中一些卷烟经营商进行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解释了校园周边不能设立卷烟销售的原因和目的,确保对未成年人的预防、保护到位。   她表示,联合行动绝不拘泥于专项整治期间,而是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青少年禁烟禁毒宣传教育,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拥有无毒、无烟的青春韶华。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